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浙江南湖国际俱乐部有限公司 嘉兴市嘉城环艺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浙0402执恢228号 申请执行人:嘉兴市嘉城环艺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浙江南湖国际俱乐部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嘉兴市嘉城环艺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浙江南湖国际俱乐部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并履行了全部申请执行标的款,向本院缴纳了执行费,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至此,本院的(2016)浙0402民初2005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已履行完毕,本院执行的(2019)浙0402执恢228号,初执案号为(2016)浙0402执2903号一案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五月九日 |
| 裁判日期 | - |
| 发布日期 | 2020-0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