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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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广州大光药业有限公司 广东仁邦医药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撤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2018)粤1202民初5102号民事裁定; 驳回广东仁邦医药有限公司的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23920元,由一审法院退还给广东仁邦医药有限公司;上诉人广州大光药业有限公司、广州康德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预交的管辖权异议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原审法院予以退回。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此页无正文) |
裁判日期 | 2019-4-1 |
发布日期 | 2019-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