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9-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东大支行
成都腾铭惠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法院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成都腾铭惠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支付代偿款18867.86元、违约金3773.57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66元,减半收取计183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6-11
发布日期 2020-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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