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成都仲达物流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川0112民初4838号 原告:成都仲达物流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马驰骋,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女,公司员工。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成都仲达物流有限公司与被告***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5日立案。原告成都仲达物流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后,明确向本院表示不预交案件受理费并申请撤诉。 本案按原告成都仲达物流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阳如莉 二零二零年八月五日 书记员冷文剑 |
裁判日期 | 2020-08-05 |
发布日期 | 2020-09-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