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9-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武汉胜翔建设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追加第三人***、***、***、***、***、***、***为本院(2017)鄂0117执1193号执行案的被执行人。***、***、***、***、***、***、***在各自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对武汉胜翔建设有限公司不能清偿申请执行人***债务部分承担清偿责任。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由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之诉。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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