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9-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杭州优智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温州市三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杭州优智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款项445000元并赔偿利息损失(利息计算方式:以445000元为基数,利率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一年期)计付,自2019年10月1日计算至实际清偿日止);

二、驳回原告***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976元,减半收取3988元,由被告杭州优智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6-01
发布日期 2020-09-15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