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贵州开磷机电装备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省仁宏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贵州开磷供电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贵州省息烽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贵州开磷供电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市中西支行开立的24×××49号银行账户存款1871757.92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11-21
发布日期 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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