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行政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昆明东靖工贸有限公司 |
类型 | 行政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准予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东川区自然资源局作出的东自然执罚字〔2019〕1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被执行人昆明东靖工贸有限公司应于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按处罚决定规定缴纳罚款16697.20元,逾期不缴纳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
裁判日期 | 2020-07-20 |
发布日期 | 2020-09-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