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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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软(中国)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给付原告***住院伙食补助费6400元、营养费3000元、医疗费600元、护理费13150元、误工费30000元、交通费5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残疾辅助器具费412元、残疾赔偿金55938元,共计120000元;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给付原告***医疗费508元、残疾赔偿金190336元、鉴定费1575元,共计192419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203元,由原告***负担210元(已交纳),由被告***负担2993元(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5-27 |
发布日期 | 2020-09-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