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9-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湘潭高宏钢材贸易有限公司
四川艾尚嘉和实业有限公司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铁隧道局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四川金美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四川金美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艾尚嘉和实业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建设有限公司银行存款45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暂由申请人湘潭高宏钢材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9-02
发布日期 2020-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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