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1-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苏启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苏1202民初3867号

原告:江苏启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殷炜东。

委托诉讼代理人:俞晓燕,江苏江海明珠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宋健。

原告江苏启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7月25日立案。原告江苏启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缴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江苏启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19-8-12
发布日期 2020-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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