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执行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 |
法院 |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通知书 (2017)皖0303执649号 汲泉: 顾克申请执行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6)皖0303民初87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你对该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未能自动全部履行,权利人已向本院申请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令你在收到本通知书后立即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全部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及本案执行费。否则,本院将依法予以:1、强制执行;2、司法处罚、3、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二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9-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