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09-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法院 那坡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那坡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桂1026执保345号

原告夏云松诉被告广西鼎乐工程公司、陈镇邦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根据2020年9月7日作出(2020)桂1026民初106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被告陈镇邦的个人财产3375元进行保全,保全期限为六个月。在该案审理期限,因原告表示不需要再对被告的财产进行保全,故本院撤回对被告陈镇邦的个人财产3375元的财产保全。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九月九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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