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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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湖南省翔宇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双牌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对湖南省翔宇工程有限公司应付***工程款160000元的冻结; 二、解除对申请人***所有的斯达-斯太尔牌重型自卸货车(车牌号为湘M×××××)的查封; 三、解除对担保人蒋玲艳所有的江西五十铃牌轻型普通货车(车牌号为湘M×××××)的查封; 案件申请费132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8-20 |
发布日期 | 2020-09-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