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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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对被申请人***名下位于临沂市兰山区××新区××楼××、××楼××室房产××套的查封; 二、解除对被申请人***在中国农业银行账户为62×××40内存款和账户为62×××17内存款、账户为62×××17内存款及在中国工商银行山东省临沂兰山区沂蒙路办事处账户为16×××85内存款、在光大银行临沂分行账户为531301660000001836192内存款,对被申请人***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堂支行账户为16×××09内存款共计45万元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8-21 |
发布日期 | 2020-09-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