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银保险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山东豪沃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石家庄意美运输有限公司 中银保险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 法院 | 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4,160元,由上诉人中银保险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本判决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若负有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若负有义务的当事人不自动履行本判决,享有权利的当事人可在本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向陇川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7-02 | 
| 发布日期 | 2020-09-1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