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湖北东升建设有限公司 咸宁市拓新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对被申请人东升公司财产的查封。 二、解除对案外人刘永斌所有的品牌型号为凯宴WP1AG292,车牌号码为鄂L×××××,车辆识别代号为WP1AG292XCLA68369,发动机号码CJT068280小型越野客车一辆的查封。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6-27 |
| 发布日期 | 2020-0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