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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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东莞市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粤1971民初20742号 原告:东莞市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徐洁明,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年*月**日出生,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女,****年*月**日出生,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东莞市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3日立案。原告东莞市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东莞市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卢志刚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三日 书记员何晓华 |
裁判日期 | 2020-08-13 |
发布日期 | 2020-09-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