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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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台山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东省台山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粤0781民初2721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黄颂英,广东伯方(江门)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钟家达,广东伯方(江门)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内2*,公民身份号码370************318。 原告***与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8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李忠东 二零二零年六月十八日 法官助理黄巧喜 书记员李江 |
裁判日期 | 2020-06-18 |
发布日期 | 2020-09-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