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宝丰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宝丰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豫0421执748号 张某某: 本院在执行朱某与张某某凭样品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55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5550位元,其中,本金5500元,执行费50元。本院已于2020年9月11日将该5500转付给申请执行人朱某,剩余款项50元转入本院执行费账户内。至此,朱某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豫0421民初1284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四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9-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