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09-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宝丰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宝丰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豫0421执748号

张某某:

本院在执行朱某与张某某凭样品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55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5550位元,其中,本金5500元,执行费50元。本院已于2020年9月11日将该5500转付给申请执行人朱某,剩余款项50元转入本院执行费账户内。至此,朱某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豫0421民初1284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四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9-15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