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19-12-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石狮市闽南黄金海岸渡假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商品房预售纠纷
法院 石狮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石狮市闽南黄金海岸渡假村有限公司与***于2012年12月18日签订的编号为0467014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二、***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石狮市闽南黄金海岸渡假村有限公司违约金93677.7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3168元,由***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9-27
发布日期 2019-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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