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09-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平湖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2)嘉平执民字第240号

(2020)浙0482执恢122号

俞国强、黄在弟: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俞国强与被执行人黄在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5025元,执行费为50元。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黄在弟全额履行付款。至此,本院(2012)嘉平执民字第240号、(2020)浙0482执恢122号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一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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