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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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法院 |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川0112民初2739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与被告***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7日立案,因被告***无法联系,不能直接送达相关诉讼文书,本院于2020年7月6日书面通知原告办理案件的副本公告及交纳公告费,但原告在本院限定的期限内未履行相关的诉讼义务,其行为视为以不作为的方式自动放弃诉讼权利的推进。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谢贤云 二零二零年八月六日 书记员左楠楠 |
裁判日期 | 2020-08-06 |
发布日期 | 2020-09-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