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树明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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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威远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四川省威远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川1024执恢459号 罗敏、刘罗娜、龚树明: 罗敏、刘罗娜与龚树明附带民事赔偿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4151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45500元,其中,本金41510.00元,利息3490元,执行费500元。至此,罗敏、刘罗娜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00)威刑初字第84号生效文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十一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9-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