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树明通知书

发布于:2020-09-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威远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四川省威远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川1024执恢459号

罗敏、刘罗娜、龚树明:

罗敏、刘罗娜与龚树明附带民事赔偿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4151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45500元,其中,本金41510.00元,利息3490元,执行费500元。至此,罗敏、刘罗娜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00)威刑初字第84号生效文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十一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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