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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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唐山市古冶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名下的所有权证号为唐东林房字××号、唐古林房字××号的两处房产,期限为三年。 二、解除对被保全人***名下的中国农业银行卡号为62×××69、中国建设银行卡号为62×××49银行卡的冻结。 案件申请费100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8-17 |
发布日期 | 2020-09-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