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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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河间市冠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 |
法院 | 河间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预查封被执行人河间市冠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房产(详见查封清单)。 查封财产期间,被查封的财产由被执行人河间市冠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杨老九负责保管。财产查封后5日内仍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将依法拍卖财产,偿还债务。 查封期限为三年,查封期限届满前15日内申请执行人书面向本院申请续封。 本裁定立即生效。 |
裁判日期 | 2020-04-29 |
发布日期 | 2020-09-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