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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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协助原告***办理位于随州市曾都区北郊办事处明珠路65号九单元401号(原随州市北郊黄垅二组明珠路中段1幢401号)不动产的产权登记手续。 案件受理费205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5-20 |
发布日期 | 2020-09-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