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安徽南亚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四川成都成工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瑞穗担保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安徽南亚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租金15527.28元; 二、安徽瑞穗担保有限公司对***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安徽南亚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100元,由安徽南亚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负担1750元,由***和安徽瑞穗担保有限公司共同负担350元;公告费800元,由安徽南亚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9-11 |
| 发布日期 | 2020-0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