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安徽祥达尔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达易鞋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金寨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安徽达易鞋业有限公司在金寨现代产业园财政金融局存款350万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查封申请人所有的皖N×××××、皖N×××××两台重型专项作业车。期限为一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18-11-23 |
| 发布日期 | 2019-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