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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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金平恒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的限制。 如不服本裁定,应当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终结执行行为异议。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0-07-24 |
发布日期 | 2020-09-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