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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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云南省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驳回原告寻甸县仁德街道办事处和平社区向家庄村民二组的起诉; 二、驳回反诉原告***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本诉50元退还原告寻甸县仁德街道办事处和平社区向家庄村民二组,反诉50元退还反诉原告***。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3-03 |
发布日期 | 2020-09-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