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9-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寻甸支公司
云南英茂商务有限公司
民太安财产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法院 云南省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由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寻甸支公司在其承保的云A×××××号车商业车辆损失险限额内赔偿原告***车辆修理费100273.18元,鉴定费12024元,合计112297.18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它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610元,减半收取1805元,由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寻甸支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期限为判决生效后的两年内。

裁判日期 2020-06-22
发布日期 2020-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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