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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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
法院 | 云南省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由被告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原告***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200,000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40,000元,合计240,000元。 案件受理费4,900元,由被告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期限为判决生效后的两年内。 |
裁判日期 | 2020-06-22 |
发布日期 | 2020-09-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