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9-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云南省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由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本金1000000元及利息,利息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自2014年3月3日起计算至款项还清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要求***、***、***承担保证责任的请求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8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4-09
发布日期 2020-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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