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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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云南省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由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本金1000000元及利息,利息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自2014年3月3日起计算至款项还清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要求***、***、***承担保证责任的请求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8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4-09 |
发布日期 | 2020-09-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