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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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通知书 (2020)辽0304执72号 刘忠波、刘忠东: 与班雪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辽0304民初757号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班雪冬于二O二O年一月九日向本院申请/委托/移送/报请强制执行,本院于二O二O年一月九日立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二条规定,责令你/你单位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二〇二〇年一月九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9-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