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09-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通知书

(2020)皖0303执1667号

曹冰:

郝磊与你/单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皖0303民特213号法律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你对该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未能自动全部履行,权利人已向本院申请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令你在收到本通知书后立即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全部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及本案执行费。否则,本院将依法予以:1、强制执行;2、司法处罚、3、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八月四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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