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9-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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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安徽省全椒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对被告(反诉原告)***、***位于全椒县襄河镇儒学路老观陈小区商铺(不动产证明第00xxx号)的抵押;

二、原告(反诉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被告(反诉原告)***、***多支付的款项32205元;

三、驳回原告(反诉被告)***的诉讼请求;

四、驳回被告***、***(反诉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387元由***负担,反诉费2080元,由***负担347元,***、***负担1733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本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8-29
发布日期 2020-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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