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9-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渝0106民初8216号

原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被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重庆市涪陵区。

原告***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28日立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后发现本案不适用简易程序,于2020年8月13日裁定转为普通程序,并于2020年8月13日向原告送达补交案件受理费通知。原告无正当理由未按期足额补交,应当按撤诉处理。

本案按原告***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为25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长殷建华

审判员张晋恺

人民陪审员万清祥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日

书记员徐家佳

裁判日期 2020-09-02
发布日期 2020-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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