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安徽昆鹏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合肥强强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合肥市华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安徽昆鹏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合肥强强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117160元及违约金279290元; 二、驳回原告合肥强强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9250元,减半收取9625元,由原告告合肥强强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负担940元,被告安徽昆鹏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负担868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代理审判员王雅欣 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赵丽丽 |
| 裁判日期 | - |
| 发布日期 | 2020-0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