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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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湘1202执1986号 申请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本院在执行***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于2020年8月19日以(2020)湘1202执1986号之一执行裁定书扣留被执行人***工资收入。因本案需要较长周期才能执结完毕,现申请人申请撤回执行申请,待需要扣划被执行人工资收入时再恢复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湘1202执198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银燕 审判员蒋从成 审判员周武 二零二零年九月十四日 书记员潘星宇 |
裁判日期 | 2020-09-14 |
发布日期 | 2020-09-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