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安徽环球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原告***与被告安徽环球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二、被告安徽环球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违约金189044元(违约金按已付房款的同期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息的二倍计算,从2015年7月1日暂计算至2019年1月1日,继续计算至实际注销抵押之日止);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540元,减半收取2270元,由原告***负担229元,由被告安徽环球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负担2041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3-28 |
| 发布日期 | 2020-0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