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9-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新疆琦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法院 莎车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工程款297737元(贰拾玖万柒仟柒佰叁拾柒角),并承担自2017年9月27日起至2019年9月26日按年利率6%的利息35728元。

本案案件受理费3150.99元,由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7-21
发布日期 2020-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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