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9-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青铜峡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返还原告***价款56625元,并支付逾期违约金(以56625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标准自2019年12月1日计至本判决确定履行之日),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履行完毕。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600元,减半收取计8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7-07
发布日期 2020-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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