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20)吉0104民初244号民事判决; 二、被上诉人***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返还上诉人***租金11972.6元; 三、驳回上诉人***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总计3,942.00元(***预交),由被上诉人***负担405.50元,由上诉人***负担3,536.5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08-24 |
发布日期 | 2020-09-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