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9-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20)吉0104民初244号民事判决;

二、被上诉人***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返还上诉人***租金11972.6元;

三、驳回上诉人***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总计3,942.00元(***预交),由被上诉人***负担405.50元,由上诉人***负担3,536.5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8-24
发布日期 2020-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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