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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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小金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由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欠款100,000.00元,并承担给付自2018年4月18日起至2020年4月17日止延期利息9,500.00元,2020年4月18日之后至付清为止的利息按银行基准贷款利率4.75%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所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300.00元,减半收取计1,150.00元,由被告***负担(原告***已垫付,该款在执行案款中由被告***支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8-20 |
发布日期 | 2020-09-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