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9-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张家港锦丰恒峰机械厂
无锡巨天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追加***为(2020)苏0214执1228号案件的被执行人。

二、***应于本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立即向巨天公司支付28120元并负担执行费322元。

如不服本裁定,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裁判日期 2020-09-07
发布日期 2020-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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