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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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余姚市万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余姚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浙0281民初6578号 原告:余姚市万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余姚市经济开发区城东新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16655907544。 法定代表人:赵小华,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唐焕琴,宁波市舜水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余姚市万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27日立案受理。原告余姚市万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31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并明确表示不再向本院交纳案件受理费。 准许原告余姚市万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审判员谢芸芸 zdqz立案审查表 二零二零年八月三十一日 代书记员黄南杰 |
裁判日期 | 2020-08-31 |
发布日期 | 2020-09-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