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19-12-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随州中心支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随州中心支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10-22
发布日期 2019-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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