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西天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南丹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申请人***所有的价值人民币2142.09元的财产(具体查封财产数额及财产类型以查封清单为准)。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19-11-13 |
| 发布日期 | 2019-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