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出资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南上合惠实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股东出资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惠东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广东省惠东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8)粤1323民初5084号 原告:河南上合惠实业有限公司,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徐艳芳。 委托诉讼代理人:池燕,广东金卓越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XXX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广东省惠东县人,住***。 被告:***,男,XXX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河南省上蔡县人,住***。 被告:***,男,XXX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河南省叶县人,户籍地河南省叶县,现住惠东县。 原告河南上合惠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股东出资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9月11日立案。原告河南上合惠实业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预交受理费通知书后,未在7日预交案件受理费,亦未向本院申请缓、减、免。 本案按原告河南上合惠实业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18-9-28 |
| 发布日期 | 2020-01-02 |